项目申报常见问题

正在申报!2024年宝鸡市金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宣传视频制作

武汉飞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4-01

宝鸡市金台区企业朋友们,小编今天整理了宝鸡市金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有朋友要申请该项目的,欢迎随时咨询联系小编!

申报条件

(一)符合《非遗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和鲜明地方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各镇街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要对本辖区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等内容。

(三)辅助资料:包括申报片(高清视频5分钟)、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2份。申报片要紧扣项目主题,防止出现产品广告、旅游宣传等不切题的制作形式,同时要注重节俭,严禁大制作、铺张浪费。

(四)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Word格式)。

(五)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申报片、图片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

(六)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区文化和旅游局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金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一、申报录像片

(一)技术要求:

制式:录像带可作成VCD或DVD形式,有条件的也可以制作成数码Betacam(Pal制式),Betacam SP带(Pal及 NTSC制式均可),数码录像带(Pal制式)或数码Cam带(Pal制式)。

长度:5分钟。

文件类型:提供评审委员会审看的录像片必须是专为申报书制作的原版录像,而不是任何现成的录像资料(如风光旅游宣传录像之类)。

画外音:录像必须配音;可配有普通话解说词或自行解说。

录像片制作:录像带的摄制、编辑要保证质量,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变焦,距离过近或过远,摄制、剪辑技术过差,音量饱和等。

(二)录像片内容:

完整展现申报项目的核心技艺;如果申报项目涉及某种手工技能,则须完整展现其相关技艺和技能的各个环节;如果涉及口头表演,则须充分展现其表演者、表演活动和表演环境,并配以文字字幕;如果涉及的是一个文化空间,则须阐明其对于延续这一传统的特殊价值和重要意义。

二、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其他资料

(一)分布图及其他图表;

(二)附有底片或幻灯片的照片(统一编号,并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

(三)录音带、录像带、CD\VCD\DVD等格式的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

(四)历史文献、书面资料、宣传册、简报等;

(五)其它资料。

如果您在申报流程上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小编咨询。我们有专业的项目申报老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