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常见问题

2024年安康市及各区县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奖励政策及认定条件材料程序

武汉飞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3-03

安康市企业朋友们,小编今天整理了安康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政策及申报条件要求,有申报相关项目政策需求的,欢迎随时联系咨询小编!

一、安康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政策

对经认定的省级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和大学科技园给予50万元奖励补助,并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

政策依据:《安康市出台措施加快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二、安康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认定条件:

(一)安康市新型研发机构应以独立法人实体进行运营,并在我省(安康市辖区内)注册成立,探索组建研发服务型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不同类型的法人实体;

(二)法人实体应为多元投资的混合所有制,鼓励技术团队持有50%以上股份,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园区投资公司等入股参与,鼓励产业孵化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和社会资本出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形成市场驱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机整体,各投资方应主要以货币形式出资;

(三)原则上应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具有长期稳定的科研成果来源;

(四)具有行业知名科学家或高水平研发队伍,技术团队具有核心技术;

(五)具有开展技术应用、开发和实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场所等基础设施;

(六)主营业务收入应以合同开发、技术服务和股权投资收益为主;

(七)已孵化和引进2家以上科技型企业,或合同开发、科技服务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

各地市、大型企业为促进当地产业发展,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以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为目标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研究院(或其他类似法人实体),申报安康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可适度放宽认定条件。

三、安康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程序

安康市新型研发机构采取常年申报、适时论证、集中认定的工作规程进行。

(一)机构申请。申请单位向省科技厅报送《安康市新型研发机构组建认定申请书》,重点包含建设规划、发展定位、研究方向、阶段性目标及合理经费预算等内容,并提供认定条件中所需的相关资料。

(二)方案论证和现场考察。省科技厅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对拟认定的安康市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组建论证和现场考察,申请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完善申请书。

(三)名单公示。拟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听取科研工作者和人民群众有关意见,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准予认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授予“安康市新型研发机构”牌子,享受相应政策支持。